一天上班后,我讓小王給上級部門送一個材料。一個小時過去了,沒有回復。兩個小時過去了,還沒有回復,直到中午我在樓道里看見了他。我問他材料送到了嗎,他說送到了,我問他怎么送的,他說我要他找的那個人不在,他就委托辦公室的人轉交了。
我一聽,腦海里馬上浮出了三個字:靠不住。此后,我不會輕易委托他去辦重要的事了。
所謂事畢回復,說的是該回復就要及時回復。我們經常有一些應急的任務,比如一個干部臨時受命趕赴目的地,到了嗎?有什么情況?如泥牛入海,一去不回,一直到要返京了才想起回復。他自以為沒有必要及時回復,卻不知我們很期望得到他的消息。如果我追問,實際上就是批評他了,這個分寸不好把握。
實際上,工作中,往往不能等任務全部完成了再回復,階段性的進展也要及時報告。一方面要讓領導和同事放心,另一方面及時反饋情況能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。
還有人可能會說,有些事畢不回復的人,可能他的能力很強,只是不拘小節、不屑小事罷了??墒?,小事都靠不住,大事還敢托付嗎?如果在有能力和靠得住的兩種人當中只選一種,你會選擇哪一種人呢?
事畢不回復,就像任務完成了99%,只有這1% 沒落實,雖然就差這么一丁點,事情卻還是沒有做到位。有人問,不同的領導可能要求不一樣,怎么把握這個尺度呢?我想這和領導沒有關系,而是職責范圍內應該做的。該回復就回復,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做出回復。等到上級催問了,說明你的回復已經不及時了,再次催問就已經表示對你不放心了。
現在的通信手段如此發達,以至于常常到了回復不過來的程度。但在機關里,在工作上,只要是和你崗位職責有關的事,都要及時回復。設想一下,你給你的同事發了一個信息,如果對方沒有回復,你是什么感覺?同樣道理,他給你發的你不回,是你不想,還是不屑?這不是無所謂的問題。無論是誰,除非你確有原因,都應給予回復,這是一個尊重自己和尊重別人的問題。